钱花了,女友跑了,男子花15万为女友整容
2018-1-1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当年“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周瑜是活活被气死了,这位跑了女友又搭钱的储先生也好不到哪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为女友减肥整容花了整整十五万,也不算小数目了,可是女朋友却跟别人结婚了!
今年52岁的储某早年丧偶,现在孩子大了条件也好了,很想再婚,于是年6月,储某通过某网站相识小自己13岁的施女士。同年8月,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储先生对这位比自己年龄小的女朋友非常好,出手阔绰,女朋友一直觉得自己太胖想去韩国做吸脂整容,因为没有那么多钱一直很苦恼。
得知情况以后,褚先生愿意出钱支持,年12月施女士如愿拿着15万赴韩国进行了吸脂减肥手术。
这褚先生也是够有诚意,钱也没少花,一心想跟施女士结婚,年3月,储某向施女士求婚。
可是施某说她很享受恋爱的时光,希望储某能再等等,储某对此十分不悦,两人第一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随后半年多俩人又多次发生口角。年10月,施女士正式向储某提出了分手。
"你知道感恩吗?我花了15万让你去韩国整容,你就这样对我的吗?"储某回短信气愤的质问施女士。年2月,施女士与他人结婚。
年10月,储某一纸诉状将施女士告上了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认为他转给被告的15万元属于彩礼钱,请求施女士如数返还。
本期律师
曲莉雅,北京市中喆(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以及资本市场业务。
刀姐
这钱能要回来吗?
按照本案的情况,储某送给施女士的这笔钱应该算作是储某对施女士的赠与,因为储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作出的赠与钱财的意思表示,应该是合法有效并对储某和施女士有约束力的,因此这笔钱储某应该无法要回来。
曲律师
刀姐
那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花的钱,什么钱是能要回来的,什么钱是分手之后不能要的啊?
这需要看给钱这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以及做出这个民事法律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通常情况下,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做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是会发生其预期的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不能轻易反悔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做出给钱这个意思表示的时候有法定的不能生效的情形,那么可能对钱款进行返还。同时,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对彩礼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彩礼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曲律师
刀姐
如果恋爱中一方就是抱着骗钱的目的去的,那这不算诈骗吗?
如果恋爱一方的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于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骗取受害人财物,那么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但是就本案例中所述的情况来看,尚无法认定施女士向储某要钱的行为是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因此无法认定施女士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曲律师
储先生给女友花的减肥钱,显然不能定义为彩礼,也不属于诈骗,所以近日法院判决出来,褚先生败诉,这钱就算白花了,这不仅股市需谨慎,恋爱也同样需谨慎,你的感情投资很可能也打水漂,不过话说回来,两个人在一起,感情不能用钱来衡量,给对方花钱是自己愿意,如果不是出于恶意欺诈,互相给对方花点钱就别找后账了。
新媒体编辑:刀姐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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